关于申报2024年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为支持获得博士学位的在职青年教师积极从事科研工作,学校设立了博士科研启动基金,根据《伊犁师范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申报2024年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说明
1.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每项5万元。
2.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
3.项目研究方向要与学校博士点申报工作紧密结合。
4.结项要求:课题研究成果须标注“伊犁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原则上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应第一标注“伊犁师范大学校级科研项目”字样,(编号:×××),如是前二标注的,需满足第一标注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主持的与该校级项目相关的高级别课题,且高级别课题依托单位为伊犁师范大学,一个成果校内只能用于一个项目结题。
5.申请人条件:申请人为获得博士学位(双证)且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在职中青年教师,有在研博士启动基金项目的不允许申报。
二、申报办法
1.申请人应确保申请项目无知识产权争议。并认真填写《伊犁师范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向学科归属学院报送材料。
2.各学院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务必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对本学院项目申请书进行初审,尤其要严格政审,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
三、其他事项
1.申请者请在本通知附件处下载《伊犁师范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并用电子书写方式填写。
2.各学院上报的材料包括《申请书》纸质件一式三份,《汇总表》《伊犁师范大学科研项目政审表》和《伊犁师范大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一式一份,并同时报送电子版。另外附上申请人的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一份。
3.科研处截止受理日期为2024年6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杜晶 刘欣(849824406@qq.com)
科研处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