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年02月26日 18:01  点击:[]

关于2025年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政课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普通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划(2025—2027年)》等文件精神,帮助思政课教师提高教研相长、理实贯通、史论结合的能力,提升思政课针对性和吸引力,教育部继续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中设立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纳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现将2025年该专项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针对高校思政课,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式方法创新、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学生思想理论困惑以及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学一体化、思政课实践教学等进行深入研究,解决一线教学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形成可推广的示范成果。可在符合课题立项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分为如下4种:

(一)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拟设立8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学重点难点问题、学生思想理论困惑、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学一体化等研究,特别是重点资助开展课件制作、讲义研制、教学案例编写等应用导向的课题研究。

(二)高校思政课教学改革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拟设立2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学方法和方式改革创新,包括专题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研究。

(三)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政课教师择优资助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2万元,拟设立2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一批具有良好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高校思政课中青年教师潜心教学,开展持续性研究。该项目结项成果要求高于其他一般项目。

(四)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青年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拟设立8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青年思政课教师积极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学重难点问题、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等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的相关规定,所在单位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请人须为专职思政课教师(2024年在高校思政课教师信息库更新过个人信息),实际从事思政课教学、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近三年的思政课教学评价结果平均排名位居所在高校全体思政课教师教学评价结果前40%(申请青年项目的,近一年思政课教学评价结果排名位居所在高校全体思政课教师教学评价结果前40%)。每位申请人限报1个项目,鼓励吸收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担任课题组成员。所列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政课教师择优资助项目”的申请人,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从事思政课教学不少于3年。

2.热爱思政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扎实的理论功底,认真钻研教学内容,经常性深入学生,了解学生思想动态,积极改革创新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效果深受学生欢迎和同行肯定。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推荐申报: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学展示活动获奖者;省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类活动获奖者。

(三)“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青年项目”的申请人,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从事思政课教学不少于1年。

2.积极开展思政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认真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深入钻研教学内容,经常性与学生谈心谈话,注重创新教学方法,取得较好教学效果。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负责人;

2.申请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各类项目的负责人;

3.申请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

4.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3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5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5.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

6.连续2年(2023、2024年)申请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类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7.近5年获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各类项目资助者,不得以相同或类似选题进行申报。

三、申报办法

(一)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各地省级教育部门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网络平台在线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的唯一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三)申报系统自2025年2月28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评教结果证明(所在高校教学管理部门盖章)(见附件6)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寄送至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四)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预算中间接经费按照总经费的40%做预算,间接经费包括科研绩效和管理费(管理费2000元)。

1.业务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图书、收集资料、复印翻拍、检索文献、采集数据、翻译资料、印刷出版、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与交流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2.劳务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等。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不得支付给参与本项目及所属课题研究和管理的相关人员,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设备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设备和设备耗材、升级维护现有设备及租用外单位设备而发生的费用。应当合理购置设备,鼓励共享、租赁及对现有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四、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若存在弄虚作假、出现意识形态问题等,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本单位申报资格。

五、工作安排

1.申报论证。请各学院于2025年3月9日前组织专家研讨会,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论证及审核。

2.初稿报送。请各学院于2025年3月13日之前将《申请评审书》(以负责人姓名命名,检查保护不要设置密码)。并将《汇总表》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材料视为学院已审核通过,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政审表》纸质送至科研处427办公室。

注意: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要求三级审核制度,还需要学校统一外送政审,逾期未报送初稿的不予推荐,初稿报送后老师仍然可以继续完善。

3.终稿提交。时间待定,终稿由老师登录本人账号上传。

 

联系人:杜晶(452742101@qq.com/8137647)

 

申报系统联系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邮箱:xmsb@sinoss.net。

 

科研处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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